
全体师生看过来!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既是对学校办学水平、教学质量的全方位"体检",更是推动内涵式发展的战略机遇。从课堂教学到校园文化,从师资建设到管理服务,每一个细节都关乎评估成效,每一位师生都是"评估共同体"的重要一员!
为营造"人人学评估、人人践标准、人人担使命"的浓厚氛围,学校推出《评建专题 | 评估知识100问》专栏。本栏目聚焦权威政策精准解读,带您读懂教育部评估核心要义;指标体系深度拆解,40+观测点内涵一图掌握;评建知识场景化呈现,将抽象标准转化为教学日常。
今日发布的是第五期内容。无论您是深耕讲台的教师、勤学笃行的学子,还是服务教学的行政人员,都能在这里找到行动指南。让我们以"知"为桨,以"行"为帆,点击关注专栏,每周解锁评估新知,以此次评估为契机,凝聚共识、深化改革,共同书写学校高质量发展的奋进之笔!
19.合格评估指标体系针对民办高校作了哪些调整?
答:根据我国民办高校的现状,做了以下调整:
一是增加一个观测点“领导体制”,合格标准为:领导体制健全,法人治理结构完善。学校董事会(或理事会)、校务委员会、党委会机构发挥了各自的职能;建立了学校发展决策咨询机构并很好发挥了作用;建立了学校师生员工民主管理监督、建言献策的机制。
二是观测点“生师比”合格标准增加:自有专任教师数量不低于专任教师总数50%,强调自有教师队伍建设,推动学校建立一支相对稳定的教师队伍,确保教学工作健康、有效、可持续开展。
三是专任教师的计算方法是把自有教师及外聘教师中聘期二年(含)以上并满足学校学校规定教学工作量的教师按1:1计入,聘期一年至二年的外聘教师按 50%计入,聘期不足一年的不计入专任教师数。
四是在计算生师比时,全日制在校的自考助学生按 1:1计入学生数,以体现民办院校目前的实际状况和办学特点。
20.合格评估指标体系针对医学类高校作了哪些调整?
答:根据高等教育分类指导原则及医学类高校的办学特点,对合格评估部分指标作了相应调整:
一是在计算“生师比”时,要求有一支双师型的临床教师队伍,且整体教师队伍数量与在校生数量的比例达到 1:10。临床教师的计算以附属医院(直属)具有医师职称系列全部人员的15%计;非直属附属医院教师按聘请校外教师折算,原则上不超过全校教师总数的四分之一。
二是整体师资队伍结构必须由校本部基础教师和临床教师两大部分组成(临床教师必须有执业医师资格,且理论授课和课间见习教学教师须有主治医师及以上医疗职称)。
三是要求医学教育必须有附属医院和非直属附属教学医院承担学生临床阶段教学,且生均床位数达到0.8张以上。非直属附属医院指经当地行政部门批准、可完成临床教学全过程且有一届以上毕业生的教学医院。
四是要求医学类高校临床阶段教学中主干课程课间见习与理论授课的比例不少于1:1。
五是将观测点“毕业设计与综合训练”调整为“毕业实习和毕业综合考试”,毕业实习时间不应少于48周。临床实习教学管理制度基本健全,有出科考试和毕业考试制度并实施;实习大纲规定的操作项目合理,多数学生基本完成规定项目;毕业实习每个学生实际管理病床4-6张。
21.合格评估指标体系针对艺术类高校作了哪些调整?
答:针对艺术类高校在教师队伍数量与结构方面呈现的差异和特点,合格评估指标作了如下调整:
一是将“专任教师中具有硕士学位、博士学位的比例≥50%”改为“专任教师中具有硕士学位、博士学位的比例≥35%”。
二是艺术类高校中的主讲教师“具有二级及以上艺术类专业技术职务,通过岗前培训并取得合格证”视同为“具有讲师及以上职务或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通过岗前培训并取得合格证”。
22.合格评估专家组是如何构成的?
答:专家组是受教育部高等教育教学评估中心(以下简称“教育部评估中心”)委派,在特定时间内,完成对参评学校教学工作考察和评估任务的工作队伍。
专家组由组长、成员和秘书组成。专家组成员一般为 7-9人,设组长1人。专家组一般应包括学科专家、教育管理专家,同时聘请一些行业或社会人士参加。专家要能较好地把握高等教育发展规律和方针政策,熟悉本科教学工作,有评估工作的实践经验,有良好的敬业和合作精神。评估专家根据参评学校的类型、办学定位和学科结构原则上从专家库选聘,专家选聘坚持回避制度。
23.对专家组在合格评估工作中有哪些任务和要求?
答:专家组本着替国家把关、为学校服务的理念,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方案》,对参评学校的本科教学工作进行考察和评价。通过审阅学校的自评报告、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及有关材料,开展多种形式的现场考察,全面深入了解参评学校教学工作的总体情况,查找学校教学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分析原因,提出改进教学工作、提高教学质量的意见和建议并向学校反馈,提交考察报告和结论建议。专家组要有高度责任感和使命感,在工作中坚持公平公正原则,要深入实际、实事求是、踏实工作、平等真诚,不搞形式主义,严格遵守评估纪律。